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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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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

    一、课程设置

    (一)理论教学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本专业按照最新国标要求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

    2.通识课程

    本专业通识课程涵盖外语、体育、计算机基础等课程,为适应社会实际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专业建设

    根据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采取“11+X”分类设置模式,“11”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X”指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必修课程,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

    二、实践教学环节

    为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学院一方面要求每门课程任课老师设置实践课,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案例的能力;另一方面将“模拟法庭”实验室充分利用,积极引导老师和学生加强课程实践教学,采取合理的措施将课程变成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课程。

    专业实习:第七学期中后期专门安排为期 10 周的教学实习,学生可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企业等相关部门实习,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提交相关实习材料。

    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结合专业学习,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调查参观基层司法服务机构、观摩法庭审判等,了解社会,开展社区法制宣传和社区法律服务活动;第一学期到第五学期的寒暑假安排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不少于4周,并于开学初提交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材料。

    毕业论文:学院鼓励学生结合社会实践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的撰写。同时,严格执行毕业论文开题、写作、指导、检查、答辩等程序,明确了指导教师的责任,本专业指导老师均是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