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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精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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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中新〔2010〕

    41号),学院决定在上学期课程建设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立项的精品课程验

    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采取课程负责人提供材料、所属系部填写审核意见、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

    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的方式进行(验收的精品课程具体名单见

    附件)。

        二、验收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课程负责人对照本课程立项申报表及阶段检查表中要求的目标,自查完成情

    况,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并写出课程建设总结。

    课程负责人在2014年6月1日前须为所属系部负责人审核提供以下课程建设基本材料: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下载网址:http://xh.sysu.org/2013/glfw/xk/xiazaizhuanqu/6080.html)

        2.课程建设总结及汇报PPT(10—15分钟)

        3.课程建设网站,内含:

        教学团队情况及教学教研成果;

        课程介绍及教学大纲;

        选用教材及学习方法介绍;

        课程教学方案、授课教案(课件)、课堂教学录像;

        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指导方案;

        命题要求、考试卷(AB卷)及标准答案;

        学习辅助资料。

        (二)所属系部负责人在2014年6月5 日前对课程建设所有基本材料进行审核,填

    写意见。2014年6月10日前课程负责人将经系部审核后的所有基本材料(纸质版和电子

    版)交到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部。

        (三)2014年6月中旬学院组织同行专家组(每门课程3人)对课程负责人提供的课

    程建设所有基本材料进行评议,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1.课程验收专家组可由申请结题课程的系(部)推荐院内专家、院督导组派出组

    成;

        2.课程专家组负责本系(部)申请结题课程建设情况的审查,给出评价与验收意

    见,并填入《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3.专家组评审工作酬劳按200元/每人、每门计。

        (四)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部将填写完整的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

    料,提交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联系人:陈建锋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