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87号)的精神,广东省拟组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数据库,把入库专家作为今后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政策咨询、项目论证、专项调研、检查评审等工作专家的选聘对象。现将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院获推荐名额6人,其中可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符合优先条件1的人员不在此限额内)。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一定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关心、热爱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2. 须是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或教辅部门负责人不作要求),原则上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返聘的,应具有学校返聘证明。
3. 须有5年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评审经验特别丰富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 身体健康。
行业企业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二)优先条件
1. 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库,且不受学院推荐限额限制: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国家级、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5名)。
2. 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2)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主持人);
(3)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
(4)校长、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或设备(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
(5)学校信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教辅部门负责人;
(6)教育部、广东省本科高校各专业教指委委员。
三、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见附件),所在系部审核、填写意见后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报人事部(办公楼302),
电子版发395779088@qq.com。
学院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审核确定推荐人选。请被推荐人选于2014年12月26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录入平台”http://xm.gdoa.net/Default.aspx,进行信息填报,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4年12月15日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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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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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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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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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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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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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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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讲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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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注明是否符合优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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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意见:
系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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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