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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系工作总结会议在东莞校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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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日,法律学系工作总结会议在东莞校区召开,会议由法律学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李岚主持,法律学系主任李正华出席并讲话。法律学系办公室副主任万娟娟、廖平,系秘书胡亚婷,以及各年级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工作,并对第二学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岚副主任总结了本学期学系的整体工作情况,对取得的各项成绩予以肯定,也将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并对下学期的工作给予了明确指导和展望。李岚副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几项要求,首先,辅导员要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指示,在新生入学登记、团籍管理、问题学生教育等方面要做好工作记录,要有据可查,重要材料移交要落实到责任人。辅导员和级导师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我院重要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制度和学位授予制度。其次,辅导员和级导师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配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学院和系内的工作任务,工作中既要宏观把握更要注重细节,尤其在与学生谈话时要注意措辞和表达,在表述学院重要规章方面一定要严谨。再次,要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最后,为提高我系学生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李岚副主任正在进行会议讲话)
李正华主任强调,辅导员、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工作配合,特别要建立健全学生工作记录存档制度,重要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会议的最后议程是由全体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依次述职,对本人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进行简要说明,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开展交流探讨,系领导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各位教师和行政人员的考核成绩。
(法律学系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