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下辖市第一法院、第二法院共2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7个(火炬开发区、沙溪、三乡、坦洲、黄圃、东凤、古镇)。全市两级法院现有干警1200余人。
一、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法工作中期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称号,被广东省委评为“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多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警察”、省劳动模范和“三八红旗手”、市首届十佳政法英模等光荣称号;2022年,全市法院共获得42项国家、省、市级表彰和奖励。涌现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司法改革情况。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探索出中山法院特色的创造性、引领性改革措施。2017年,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首批诉讼服务示范窗口;2017年-2018年,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改革和新型审判团队经验连续两年被中央政法委推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司法改革案例选编;2018年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先进集体;2020年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员出庭制度”等两项改革项目入选省法院改革培育项目,“调解超市”获评广东建设创新交流会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示范项目,网络司法拍卖、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等多项司法改革的“中山经验”获得了相关领导同志和法院同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