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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我系2012级学生赴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毕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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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12日上午,我系2012级分别有42名同学在李岚主任和万娟娟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始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
        法院政工干部首先为我们开展了实习动员及规范讲解。越秀区人民法院政工办罗主任指出:毕业实习是大学生踏出社会的第一步,是否能够做好实习工作,听从上级交待的任务,遵守法院的规定,都会极大地影响到我们将来职业生涯。叮嘱我们珍惜在法院实习的机会,并以一些真实的案例向我们阐释了实习中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李岚主任着重强调了实习当中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以及保密义务,要求听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做好实习记录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和心得。她还鼓励同学们与其他学校良性竞争,为新华学院及法律学系争光。
        遵照法院的工作安排,各位同学被分配在不同部门和庭室开展实习实践,以饱满的热情和谦逊的心态走好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阶段。

    (越秀区人民法院政工办工作人员为实习生安排实习岗位)

        与此同时,由吴宇老师亲自带队,2012级共有31名学生前往天河区人民法院实习。此前,法律学系专程为全体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特别强调实习中的文明礼节、工作纪律、保密义务等内容。希望学生能珍惜来之不易的实习机会,将课堂所学到的法学专业知识更好地运用到实践活动中。
    (实习生们在天河区人民法院合影)

    (法律学系供稿)